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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位黃姓朋友寄來的信,是他一位郭姓朋友講解他遇到的詐騙經過。

今天,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一,我渡過了一個愚蠢又慌亂的一天。

故事是從早上10點48分開始。有一位自稱是"台新銀行"新店分行的小姐打電話來,說有一位"李"先生受我委託,帶著我的身份証印章存摺,要提領九十萬元,要來跟我確認,我立即說我沒有在任何台新銀行有開戶

電話中,這位小姐馬上叫她的同事留住"李"先生,但"李"先生帶著我的身份証印章存摺不領錢就跑了,這位小姐馬上報案,然後和我核對我的身份証資料,不一會兒就有一位自稱是"張姓警察"的人出現,也和我核對身份,說會將此案報到"刑事局偵二隊"開立三聯單來凍結戶頭。

過了五分鐘,有一位自稱是"偵二隊"的"楊相熊警官"打電話來詢問發生的事,我據實以告,"楊警官"說他記錄好,會傳給隊長處理。之後"偵二隊"的"林正明隊長"打電話來說收到報案記錄,清查我的資料,說我有涉及編號0098613的"億興公司"詐騙案內,"檢察官"通知我二次到案說明我都未到,現在這案子已進入司法程序,我已列入被告中,要凍結我名下所有動產不動產,並且我只要到地檢署報到,馬上收押禁見等等。

這個案子是"張書華檢察官"在辦,"林隊長"很好心的教我要向"張檢察官"請求“分案處理”及“暫時性資產凍結”,起先"張檢察官"不肯,又轉回"林隊長 ","林隊長"說要幫我做帳戶清單,送到"金檢處"清查我還有沒有其他被冒開的戶頭,也清查我的帳戶有沒有異常往來的情形,所以我就把我所有存摺的開戶銀行分行,目前餘額一一告訴他。

在這當中,我問"林隊長"我應該要和你們面對面的來看事情該如何解決,但他強調只要我一到"地檢署"就會被收押禁見,那時被他們電話轟炸了二、三個鐘頭已經很慌亂,就非常配合他的要求。

之後,電話又轉到"張檢察官",他說看了我的資料,同意“分案處理”及“暫時性資產凍結”,要我把一筆在郵局六十萬的定存解約提現及提活存中的三十三萬來做暫時性資產凍結。

在我和"張檢察官"談話中,有一位自稱是"郵局主管"打我的手機來,說已有"金檢處"的人來詢問過,當我到郵局時"他"會在辦公室內全程監視。"張檢察官"不斷強調,這個案子已到結案的階段,他對我特別通融分案處理,因此我絕對不能外洩案情,否則將我列入同謀等等。

我到郵局的整個過程要收音記錄,所以我出門前他打我手機,手機不可關機放皮包,到了郵局要鎮定,不可向郵局人員說什麼,領完錢後,立即回家。我回到家後用手機告知,他就換家用電話,要我不可掛斷電話,等他用手機通知我到我家附近,將錢交給"台北地檢署監管科"的"林大成"警官。

我在等電話的時候想到,應該問問台新銀行新店分行有沒有接到三聯單,結果銀行的小姐說早上跟本沒有冒領的事件,要我趕緊向110報案,110要我打165 反詐騙專線,這專線的先生要我就依"張檢察官"的指示到中正路的麥當勞對面等"林警官",另外他通知板橋派出所的便衣員警在旁協助。

一路上"張檢察官"用手機和我聯繫,數次說"林警官"三、五分鐘就到,等了約二、三十分鐘都未出現,最後手機也斷線。我和員警會合,將九十三萬元趕緊送回郵局存好,再到警局做筆錄。

以前看到有人被詐財總想那人太笨!現在回想這事件中間有許多破綻在當時未發現,一來他們佔用了我家的電話手機連續五個鐘頭,並且前後有八位角色在不同的時間出現,真是來不及思考事情的真假,只想趕緊把事情處理好。想想詐騙集團花費的心血也真不少,但他們為什麼不將這些聰明才智用在正當用途上,真是可惜了。

好了,我的故事說完,要告知親朋好友們,若近期內您要打電話來寒舍,請務必在答錄機留言,我們不會直接接電話,除非來電顯示是熟悉的號碼,但會盡快回電。謝謝!

若覺得我的經驗對預防被詐騙有幫助,請廣為宣傳。謝謝!


接下來就是懶老公整理出來的「行詐騙之行為的因果報應」
摘錄自「地獄變相圖」及「玉曆寶抄」

拔舌犁地獄

是非皆因多開口,口業所造的罪惡,無有窮盡,其罪苦多且慘。此圖表現的就是將舌頭拔出,拉出還用犁去耕。佛言:「兩舌人兩面,常食他背肉」。受此苦惱,號哭叫喚不止,此罪竟畢,尚且墮灌銅鐵汁獄,燒其咽喉,次燒其心、肺、肝、腸等,種種的苦楚,只因舌根所造之種種罪業。又謗佛、謗聖賢、造謠生非、引發重大衝突、詐騙老弱、善良等,死後都難逃拔舌地獄!

膿血地獄

《玉歷》云:生前好屠殺生靈、動物者墮此地獄。動物遭屠殺場面實在極其殘忍,血流如注,在血泊中哀號而死,這是何等悲慘啊!換作是人,難道我們不憤怒、報仇嗎?《玉准》云:詭計謀奪他人財物者。例如,設計騙不識字的老人錢財,令其孤苦,含恨而亡,此皆罪大惡極,猶如吸血鬼般,死後墮此地獄一一償還。

搗舂地獄

《經律》云:生時以惡心搗殺眾生,死後墮此地獄。例如欲飽嘗美味,將魚肉搗成泥醬或製成貢丸。又《所起經》云:行多詐騙,機詐害人。現前有許多專門欺詐老弱婦孺,令其晚境淒涼、孤苦無依者,死後難逃搗舂苦。

刀山地獄

觀此地獄,遍山盡是刀刃,罪人從空中拋下,無不穿腸破肚,血流如注。墮此業因,如《所起經》云:破壞正法道場,毀謗聖賢善人,死後都將墮此地獄。《玉准》云:貨物財寶,以假作真,欺哄鄉愚婦女,致陷害喪命,亦墮此獄。現今,許多詐騙集團,利用人性弱點,進行令人髮指的騙術,如製造假貨、假藥,害人騙財,真是泯滅天良之至,殊不知一報還一報的可怕!

磅稱地獄

《所起經》云:經商營利,不以道理,欺騙詐取財物,或偷斤減兩,短尺欺人。又負債、借貸不還,或惡性倒閉,或路上拾遺佔為己有。凡造此類罪業,命終墮磅稱地獄。


人還是不要做壞事喔~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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