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師十誡 v.s. 部落格十誡 關鍵字:設計師十誡 部落格十誡 十誡 懶夫妻 過期日記 新增段落:瞭解歷史真的很重要 |
懶老公今天要跟各位介紹的是:「設計師十誡」及「部落格十誡」,設計師的十誡在網路上已經流傳一陣子了,在此與大家分享懶老公的心得,順便貼一些有趣又好玩的短片。 設計師十誡第一條:不可抄襲他人之創意,不論有何前提; 大家都知道抄襲不是乖寶寶該做的事,更別說是抄襲別人的東西還自稱是自己創作的,這樣真的是要打屁股。雖然常看到大家抄來抄去,搞到最後分不清誰是原創者。 譬如說這個前一陣子轟動一時的國軍人才招募廣告,不知情的人或許會感到佩服與驚嘆,但看過國外 SAAB 的汽車廣告之後,你就會驚覺:原來天下文章一大抄啊! 國軍招募中心 陸海空 變形金剛版 SAAB 9-7X CF 參考來源:KUSO 4EVER 第二條:不可過分依賴電腦技術,切記,你是一名設計師,不是一名電腦修圖員; 就懶老公認識的設計師裡面,有八成的人很不喜歡被人稱為「美工」。因為這個稱呼真的讓人有被貶低的不尊重感,就像某些人喜歡被稱為專案經理而不是企畫一樣。懶老公也看過那種被稱為美工之後馬上變臉的人,其變化之快可媲美點鈔機的速度,只能說 EQ 越低的人變臉速度越快。 不過電腦技術高超的人,也是能將白天修成黑夜,胖子修成美女,這樣只能說是「大師」而不是「美工」了: 第三條:不可一直追隨流行設計風格,現在流行的,必是馬上過時的; 前幾年很風行韓風的網頁版型設計,用豐富顏色的小icon與白底的網頁,整體感覺很素雅,而最近則是越來越流行全Flash的網站,結合影音互動的效果來呈現。如果說現在流行的馬上過時,也很難說的準,並不是吐槽此一戒律,而是設計師在製作素材的時候,不能一昧著跟隨潮流感而失去原本應注意的準則與色彩配色。 懶老公是做網頁設計的,狠清楚的一點是:要以使用者的角度去思考與設計。譬如公家機關的網站絕對不可能做的跟 7-Eleven 的活動網站一樣活撥,資訊文字為主的網站不可能用全 Flash 呈現,只要抓準這樣的原則,小地方可以放點最近流行的元素也是無妨的。 最近很風行自拍手繪作品,要說馬上過時也不一定,因為馬上有更厲害的人拍攝出更好的作品: 第四條:各用10%的精力涉足十門設計學科,不如用100%的精力涉足於一門學科; 這要怎麼說呢?用十分的精力去專研一項學問,當然會成功。用十份一分的精力分別學十樣東西,當然樣樣都是半弔子、樣樣都不成。 所以做網頁設計師的最可憐,為什麼呢?視覺設計師只要專研視覺設計範疇,工程師只要專研程式與系統。而網頁設計師則有時要獨挑大樑,一人設計版型、一人切圖寫 HTML、CSS,更甚者要做 Flash 動畫寫 ActionScrip,有時還要自己研發 Flash Game。 這樣不就是各用一分的精力涉足十門跟網頁相關的技術了嗎?難怪懶老公總是覺得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總是有更厲害的人,看來懶老公應該要挑其中一項技術更鑽研下去了嗎? 第五條:不可將自己都認為有問題的作品向公眾發表; 所謂的向公眾發表是指沒透過第三者QC就交件嗎?懶老公好像常犯這樣的錯,作品丟出去後,總是被打槍退回修改。 不過老實說,有時自己認為有問題的作品,或許客戶覺得滿分一級棒,而使用者不買帳。抑或說是使用者覺得好到不能再好了,而付錢的客戶不買單,也就是叫好不叫座。做設計往往會牽扯到設計時間被壓縮、客戶溝通不良或是設計師奇摩子不爽等因素,而作品都是有問題的。(這裡指的因素不包含部門政治因素、人事因素,或是自我感覺良好而不自知等因素!) 底下有個短片,很清楚的表達出設計師的悲哀與無奈,你要當個商業設計師還是創意設計家,全看你怎麼去處理跟設計無關的外力了: 第六條:不可因低價商業專案,而放低對作品的要求; 如果我是一家設計公司的老闆的話,既使能賺的錢少,我也會要求出去的作品能物超所值。畢竟一般人看到的是你的作品及公司名稱,而不會知道你這作品是賠錢做的。 但是如果我是個人工作室的話,我會對金錢數目斤斤計較的,通常若不是很熟的朋友,自己是不太願意接低價的案子。不過說真的,做人不要眼高手低,常保持謙虛和藹,對錢還是不要這麼計較比較好。雖是這樣說,懶老公目前也是盡量往這目標前進就是了。 第七條:不可憑主觀意識評價他人作品;不可人云亦云; 我想這是一般設計師都會犯的錯誤,人在思考事情時總是先以自己的角度去面對是人之常情,但是太強烈的主觀意識去批評的話就顯得有點心胸狹窄、太自以為是了。最好的方法就是,看到好的就學起來;看到不好的只好反問自己是否也犯同樣的錯。如果你批評的作品,是你下屬負責製作的,那就另當別論了! 第八條:不可閉門造車;瞭解一些歷史、哲學和人文,將對你的作品大有好處; 這條懶老公很肯定,因為一個作品裡面往往有些小地方是自己不會察覺的,往往是眼尖又擁有相關知識的人才看得出。就像是艋舺開場十五分鐘不分鏡打鬥的片段,出現了「DVD」的招牌,眼尖的人一眼就看出當時的時代還沒發明DVD,這可是要瞭解科技歷史的人才能看出的。 瞭解歷史真的很重要: 第九條:不論身份高低,須保持歉虛的態度; 這是做人的基本原則吧,大家彼此共勉! 第十條:永遠堅信:設計可以拯救你的國家,可以改變世界。 ㄟ~如果設計可以使全世界和平共處,地球暖化減緩,那麼我會更熱愛設計的! 部落格十誡一、至少在開始時是為了你自已以及興趣而 blog。 是啊!我想大家都是如此吧,除了那些販賣非法軟體偷文章而做的部落格除外,懶老公深受其害! 二、不要強迫自已為了有規律的更新而 blog。 這樣應該很不舒服吧~更新的內容品質也會不好,反而像是為了部落格而寫部落格。文心雕龍說:諸子之徒,心非郁陶,苟馳夸飾,鬻聲釣世,此為文而造情也。肚子沒東西、生活缺乏體驗,寫出來的文章也是枉然。 三、不要限制你 blog 的最大或最小長度 這樣看起來,也是一個惡搞的題材,懶老公可以畫一篇不限定最大長度的咚啦A夢長篇漫畫了。 不過這裡的「長度」,指的應該不是「尺度」吧?哈哈! 四、不要只是為了觀眾而 blog 。 譁眾取寵嗎?應該不少人都想要當彎彎第二或是麥克第二,然後一窩蜂的貼部落格與趴文、畫圖。但老實說,經營部落格越單純越好,貼的人愉快看的人愉快即可! 五、不要害怕和你意見對立的迴響。 設成悄悄話嗎?不敢面對的真相嗎?看來大家都要多包容與容忍那些異議份子。(不要是網路搗蛋蟲就好!) 六、寫 blog 是為了分享你的想法、你的主張,而非無義意的附和。 若是無異議的附和,那麼也太沒有主見了吧? 七、寫 blog 所用的工具和界面只是為了方便而已,而不是為了「哇!這真是迷人啊!」。相同的準則也用在你的網站配置。 有了部落格後台工具之後,感覺自己已經不是網頁設計師的感覺,因為很多東西自己都可以更改,除了進階的CSS還是要傷腦筋之外,部落格的出現真是一大福音啊! 八、假使你不希望某人閱讀你的 blog ,那就別把它放上去。(即使他/她並不知道你有個 blog ) 。 這叫做「若要人不知,除非己末為」嗎? 九、試著去記住你為何要 blog 。 這是一個很深層的問題,就像結婚一樣,多少都是帶點衝動的。懶老公嘗試著拿掉衝動反問自己為何要寫部落格,得到的結論是:這是人生的一段歷程啊~好深層的議題對吧? 十、忘記前九點吧。並且使用第十點: 為了你自己而 blog。 很贊成!不要為了別人或是某些目的而做,這樣才能長久啊! |